榜样引领 ·An example to lead

榜样的力量——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“优秀毕业生”

为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,培养学生努力拼搏的精神,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在初三、高三、留学生毕业年级中评选“优秀毕业生”。

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推选“优秀毕业生”候选人,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确定“优秀毕业生”人选。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《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》(修订)、《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(修订)和《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学生管理条例》。

优秀的毕业生曾被评为“年级十佳学生”。在高三或初三的一年中,品学兼优。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刻苦,文化课成绩名列年级前列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名列年级前列。

“优秀毕业生”经审核产生后,学校给予“优秀毕业生”奖学金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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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供稿

2011年7月8日